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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方案出炉
2025年09月18日

近日,浙江省生态环境厅、发改委、经信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《浙江省全面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助推能源、产业、交通“三大结构”调优调绿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生态省。

减污降碳协同,就是指一体推进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,实现环境效益、气候效益、经济效益的最大化。

浙江自2022年9月获批建设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以来,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指数、碳排放评价制度、财政金融激励机制等管理机制,已累计推动81个园区、327个项目、80个城市开展试点,其中3个设区市、4个产业园区入选国家级减污降碳试点,数量居全国首位。

此次《方案》系统推进5大任务15项举措,计划到2027年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完成国家下达的碳排放“双控”目标,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园区20个以上,新增减污降碳协同项目300个以上,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00万吨以上。

“当前,全国正处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过渡的阶段。为实现系统治理,浙江建立健全国内领先的‘源头-过程-末端’全流程治理监管模式。”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说。

源头防控,推动建立与减污降碳目标相适应的分区管控体系;过程管理,推进实施省市两级和部分碳排放量较大的县(市、区)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;末端协同治理,在大气、水、土壤及固体废物等污染治理的同时部署碳减排措施。

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,印刷涂装、生物制药等企业和新奥能源供热站达成合作,形成工业有机废气跨企业协同治理的模式。图源 浙江生态环境公众号

减污降碳协同需要市场机制激励。

浙江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,到2027年,推动重点排放单位碳效水平在全国碳市场中走在前列,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0万吨,增效3.4亿元。同时,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创新,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、总磷等污染物纳入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,稳步推进长三角区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扩面。

《方案》还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,提出打造碳足迹应用产品、加快推进碳普惠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。

比如,明确在纺织、光伏、电池、钢铁等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较大行业建设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,到2027年,开展典型碳足迹应用产品100个以上。既推动全社会提升减污降碳提质增效,又支持企业有效应对涉碳国际贸易壁垒。

为推动《方案》落地,浙江将建立生态环境部门、技术单位和园区“一对一”结对帮扶机制,指导减污降碳协同项目落地,支持企业减污降碳协同项目申请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支持,创新“减污降碳贷”等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等。